住院须知
张家口市第五医院外科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到我院就诊,为了让您能拥有良好的治疗环境,早日康复,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将热忱为您服务,愿我们的服务能使您满意! 一、住院须知 1.请保持病房整洁,窗台上禁止放置物品,床头柜上可放置水杯,暖壶放置至于两床头柜间,其余物品请放置于号码与床号相对应的柜内,如有晾洗衣物、被褥等请晾至侧旁晾衣架上。 2.我院为无烟医院,全面禁止吸烟。 3.病房设备带上的电源插座、氧气、负压等设备,均为患者治疗、抢救使用,请您不要在氧气带插座上充电及放置或悬挂任何物品,以防超负荷断电延误患者治疗和抢救,避免引起火灾的发生。 4.爱护公共财物是一种美德,如有损坏,请您照价赔偿,病区配备有微波炉,病房内请您不要使用非医院配置的生活电器,如电磁炉、电饭锅、电热杯、酒精炉等。 5.您的个人被服、折叠椅、凳子等私人物品请不要带到病房内使用。陪护床早7:00前、中午14:20前必收起。 6.洗手间下水道、马桶(便池)内禁止丢垃圾,避免下水道堵塞影响正常使用。 7.病房探视时间:11:00-14:00,17:00-21:00,其他时间谢绝探视。 二、安全告知 1.您的私人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病房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住院押金票保管好,此为结账时有效凭证。 2.住院期间请您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离开医院,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要经过主管医生同意。 3.如有陌生人到您的病房,请提高警惕,应询问并告知您的主管医生或值班护士以免上当受骗。 4.请您不要在阳台、窗户处悬挂食品袋、饭盒等物品,严禁向外扔东西、倒水以免砸伤人,威胁到他人生命安全。 5.病区开水间全天开放,请注意防止烫伤和滑倒。 6.您的宠物不可以带进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