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3日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医学检验、药剂专业各2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职责的能力;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0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6月9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综合门诊大楼十楼会议室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9日8:30—6月12日17:30。
(二)招聘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2.面试: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体检由张家口市第五医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专业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五)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按医院聘用人员有关待遇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可通过登录邮箱(账号:zjksdwyyrsk@126.com;密码:rsk4039048)自行下载《张家口市第五医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进行填写。
咨询联系电话:0313-4039048 0313-4039015
附件1:2020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附件2:张家口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