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6日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招聘非在编医护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护理人员8名,口腔科医生1名,麻醉、超声、新生儿及妇产科医生各1-2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职责的能力;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0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医护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5月6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五医院人事科报名(医院行政楼二楼)。
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6日8:30—5月9日12:00。
(二)招聘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医疗岗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岗考试科目为《基础护理知识》。
笔试时间:2020年5月13日下午3:00—4:30;
笔试地点:医院住院大楼十楼会议室。
2.面试: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体检由张家口市第五医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专业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第五医院公示5—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按医院聘用人员有关待遇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联系电话:0313-4039048 0313-4039015
考生可通过登录邮箱(账号:zjksdwyyrsk@163.com;密码:rsk4039048)自行下载《张家口市第五医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