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4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现阶段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现将我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门诊就诊须知
1.医院实行网上预约及现场挂号,可通过“张家口市第五医院微信服务号”提前进行预约,分时段就诊。
2.来院期间,须全程正确有效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流调工作。
3.如有发热(体温≥37.3°C)、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及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红码或黄码,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引领至发热门诊就诊。
4.发热门诊就诊患者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人基本信息登记,开展核酸检测、血常规,必要时做胸部CT检查,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在新冠病毒感染未排除情况下,隔离留观,不得擅自离开医院。
5.在挂号、缴费、取药、办理住院、候诊等人员聚集处保持1米以上距离,就坐时隔位而坐。
6.就诊过程中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制度,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进入诊室。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须知
1.拟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排除新冠感染后方可办理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后,连续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进行甄别筛查。急危重症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完善新冠感染筛查,安置于缓冲病房,待排除新冠感染后调至普通病房,同时需向工作人员提供绿色行程码和健康码。
2.住院患者全面禁止探视,所有病房实行严格封闭管理,非必要不陪护或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不得随意调换。如需调换,新陪护人员需持当日核酸及24小时后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进入病区。住院期间患者、陪护人员一律不得擅自离开院区。
3.住院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和开窗通风,不允许聚集聊天或互串病房。
4.住院期间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及信息登记。如患者、陪护人员出现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排查、隔离防护。
5.具有以下任何情形者不得陪护:
(1)不能出具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2)出现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可疑不适症状者。
(3)近期往返于国内、国外疫情风险地区及有确诊病例但未划定为风险区城市者,以及与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抵返人员。
张家口市第五医院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