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6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散发,防控形势严峻,为落实国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患者、家属就诊安全,避免交叉感染,现将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诊疗服务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请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进出,进入医院时请佩戴口罩,进行体温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码”扫码登记。
2.在院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
3.体温≥37.3℃或有可疑流行病学史人员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诊治。
4.为避免人员聚集,所有门诊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轻症患者个人自行就诊,重症患者仅限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
5.在挂号、取药、缴费、候诊、办理出入院手续等候时,请注意保持1米以上间距。
6.全面禁止住院探视,谢绝来院探望。禁止外卖、快递人员进入病区。
7.住院患者实施“一患一陪护”制度,陪护人员原则上不随意更换,确需更换,必须持有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经主诊医生及所在科室护士长审核同意。陪护人员应配合科室做好信息登记、每日进行体温监测。
8.住院过程中,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勤洗手、勤通风,配合进行体温监测及信息登记。不要随意进入其他病房,不要在楼道聚集聊天等。
9.对患者及陪护人员每日至少进行体温监测2次,如果陪护人员出现体温≥37.3℃由科室人员立即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更换陪护,陪护人员需持核酸阴性结果方可进入病区。
10.对隐瞒行程、提供虚假流行病学史的,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确保就诊期间您及家人的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您自觉配合并遵守有关规定,共同防控、战胜疫情。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张家口市第五医院
2021年1月6日